2019年小微普惠政策新解讀(二)
1 境外單位是否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免稅政策? 2 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期限是否可以自行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能否自己選擇按月或按季納稅?納稅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稅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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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單位是否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免稅政策?
答:境外企業不區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所以在我國境內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由扣繳義務人按照適用稅率申報增值稅,所以不適用該政策
2.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期限是否可以自行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能否自己選擇按月或按季納稅?納稅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稅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異。
答: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經營情況選擇實行按月納稅或按季納稅。為確保年度內納稅人的納稅期限相對穩定,納稅人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能變更。這里的一個會計年度,是指會計上所說的1—12月,而不是自選擇之日起順延一年時間的意思。納稅人在每個會計年度內的任意時間均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選擇變更其納稅期限,但納稅人一旦選擇變更納稅期限后,當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變更。